专业名称:消防工程
专业代码:083102K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主要课程:
消防燃烧学
建筑防火
工业企业与典型场所防火
建筑灭火设施
消防监督管理
火灾风险评估
培养系统掌握火灾科学理论、消防工程技术、消防政策法规等相关理论与知识,具有消防安全技术工程应用和管理、火灾风险评估等能力,能够从事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
各省 ( 区、市 ) 招生主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 ( 区、市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 以内 ;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 ( 区、市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05% 以内。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 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
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 : 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 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
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